国家工商总局:继续深入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表示,下半年将继续深入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把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推向深入。
国家工商总局7月10日消息,中央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008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一致通过了由中央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的《各部门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审议稿。会议决定,从即日起到奥运会期间,集中力量对出租房屋开展排查和清理。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在会指出,目前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就业人数已近1.3亿人,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农村转移出来的剩余劳动力。国家工商总局年初与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共取缔非法中介4,900余户。同时,还严厉打击职业介绍机构利用发布虚假劳务信息骗取钱财等违法行为。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出租房屋管理,依法打击非法传销,净化房屋租赁市场环境,消除流动人口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隐患。国家工商总局还连续3年拨出40万元经费,用于对农民工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检查和处罚力度,并充分发挥个体私营协会作用,引导个体私营协会会员关爱农民工、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都取得实效。
谈到下半年工作,钟攸平强调,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按照中央综治委的统一部署和孟建柱同志的具体要求,坚持“公平对待、搞好服务、合力引导、完善管理”的工作方针,从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出发,继续深入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服务抗震救灾和平安奥运工作,一手抓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切实履行工商机关在市场准入、秩序规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打击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活动等方面的职能,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党组提出的监管与发展、与服务、与维权、与执法相统一的工作目标,把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推向深入,取得新的成效。
据不完全统计,1997年以来,各地参加各类培训活动的农村劳动力累计达2.3亿人次。2006年以来各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人数分别达到3,447万和2,903万。
来源:世华财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