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王兆国批示强调要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新华社北京7月25日电 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视频会议25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在对会议作出的批示中强调,劳动合同制度是建立和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制度。要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积极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完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
王兆国在批示中指出,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把加强协调劳动关系,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希望各级劳动关系三方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运用三方机制这个平台,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进一步做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工业园区活动,推动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会议要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全面保障三年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是:到2008年,实现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劳动合同内容趋于规范,劳动合同得到较好履行,基本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
这次会议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共同组织召开。
来源:《人民日报》 ( 2006-07-26 第04版 )
编辑: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信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