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谈小额担保贷款助推就业(财经论坛)
财政提供贴息支持,银行提供小额贷款,政府导向性的担保基金提供贷款担保是现阶段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基本特征。这套政策的出发点和根本目的,就是要让有就业愿望和有就业能力的人,通过政府政策扶持和金融支持,找到自己的“饭碗”
稳步推进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信用社区建设”的有机联动机制是值得探索的一个努力方向
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开始于2002年。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广泛开展,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不断发展完善,已成为国家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人民银行统计,截至今年5月末,全部金融机构小额担保贷款余额已达45.88亿元,这个数字不包括金融机构自主决策发放、无财政贴息的商业性小额贷款支持和带动了超过百万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人员成功实现了就业和再就业。
2002年以来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实践表明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是符合国情特点、帮助待就业群体成功实现就业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政策。
第一,小额担保贷款如果只限于对单个失业人员的扶持,作用比较有限。支持扩大就业再就业必须依靠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增加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吸纳能力,有效发挥小企业对扩大就业再就业的辐射拉动作用。
第二,商业银行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必须与创业培训和信用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建立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和信用社区建设”有机联动的就业再就业长效机制。
第三,加强部门间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推动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很重要。只有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才能把其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充分地发挥出来,这项工作才能不断取得明显的新成效。
第四,在努力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积极作用的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多方面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特别是要及时补充和扩大贷款担保基金,改进和完善担保基金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多渠道、多方式有效解决创业和就业过程中的资金制约。
同时我们也感到这项政策在具体推进和落实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现实的困难和问题。从政策制度设计层面看关键是银行放贷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对称和风险防范机制不完善问题尚未得到很好的解决,尚未完全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让小额担保贷款等金融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措施成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下一步人民银行系统和相关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就业再就业的金融服务工作,本着“服务大局、改进服务、创新产品、完善制度、求真务实”的总体思路,下力气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深入总结各地开办小额担保贷款和创建信用社区促进就业的经验把创建信用社区与促进就业有机结合起来稳步推进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信用社区建设”的长效联动机制。
重视做好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工作充分发挥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对就业再就业的辐射拉动作用努力扩大就业容量。
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形成政策合力。人民银行各分支行要积极参加所在地政府组织的就业协调机构的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担保基金的设立和财政贴息资金依托银行划转拨付的协调工作;配合当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积极推进创业培训与小额贷款的有机结合。
(刘士余,作者为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
来源:《人民日报》 ( 2006-07-24 第14版 )
编辑: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信息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