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005年政府采购2927.6亿元
采购规模占GDP的比重为1.6%
财政部日前发布的《2005年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分析》显示,2005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达到了2927.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1%。其中,地方采购规模2519.8亿元,中央单位采购规模407.8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6.8%和39.2%。2005年政府采购规模占当年财政支出的8.7%,占全国GDP的比重为1.6%,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实施政府采购改革7年来,全国政府采购规模年平均增长77.9%。
财政部国库司相关人士表示,2005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增长幅度较大。其中,有两个方面的增长势头尤为突出。
工程类、服务类采购增长迅速。2005年全国工程类采购1323.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5%,占采购总规模的45.2%。在我国现有工程管理体制下,部分地区在工程实施政府采购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通过作定制度办法对财政投资工程实行政府采购做出规定。二是通过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关心的公益性工程项目探索工程实施政府采购的途径。
2005年全国服务类采购195.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4%,占采购总规模的6.7%。中央和地方都采取措施进一步扩大服务类采购项目范围,许多地区实施了汽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统一购置保险、会议定点等采购形式,部分地区对公务机票购买等都实施了政府采购;同时,银行代理、法律咨询、施工监控、物业管理、交通车租赁、公共场所绿化养护等服务类采购项目也都被纳入了政府采购。
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规模呈现快速增长势头。2005年中央单位的采购规模达到407.8亿元,比上年增长了39.2%,大大高于以前年度11.5%的增长幅度。
报告分析归纳了2005年政府采购特点:
一是采购规模分布逐步趋于均衡。采购规模达到100亿元以上的省份有9个,比上年增加了4个,其采购规模为1531.3亿元,占地方采购总规模的60.8%。采购规模在50亿元至100亿元之间的省份有5个。
二是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得到较好实施。2005年通过公开招标进行的政府采购规模为1916.6亿元,占采购总规模的65.5%,比上年增长近6个百分点。增幅较大的原因:一是各级政府对采用公开招标的项目数额标准作了硬性规定,凡超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而需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都要报财政部门审批。二是工程类项目,主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2005年工程项目公开招标金额1110.7亿元,占工程采购的84%。三是办公通用项目的采购多采用协议供货方式进行采购,协议供货的项目全部通过公开招标进行采购。
三是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机制逐步健全。2005年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共接到供应商投诉736起,受理590起。受理的投诉中,采购人被投诉的有146起,招标代理机构被投诉的有165起,集中采购机构被投诉的有293起。从行业角度看,医疗卫生和教育行业被投诉的数量较多。
来源:经济日报 记者王薇薇2006年07月21日
编辑: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信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