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台办:签署协议再向台企提供贷款200亿
今天,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人民大会堂签订了《支持台资企业发展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今后5年内,华夏银行将提供总额为20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贷款支持和多种金融服务,支持大陆台资企业的发展。
国务院台办主任陈云林在签字仪式上指出,合作协议为台资企业提供专项金融支持和金融服务,是大陆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为支持台资企业发展而推出的一项积极措施,是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凡是涉及到台湾同胞利益的事情都要认真对待,凡是向台湾同胞做出的承诺都要认真履行”重要指示的又一举措,必将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台资企业的融资环境,有助于台资企业更好地在大陆发展。
据介绍,在此次合作中,华夏银行承诺为台资企业和项目提供包括公司银行业务、个人银行业务、网上银行业务、国际结算业务以及财务顾问等在内的全方位金融服务。金融服务范围涵盖大型建设项目的配套流动资金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可用于台资企业投资、国家鼓励的重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建设项目配套流动资金贷款,以及中小型台资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短期资金需求、扩大再生产过程中的中长期贷款资金需求等。
华夏银行董事长刘海燕表示,华夏银行将努力为台资企业搭建一个良好的融资平台,通过互利、诚信、合作,实现支持台资企业发展、促进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的目标。华夏银行将在操作和审批程序上优先办理台资企业授信申请,希望通过与台资企业的具体合作,实现多方共赢的目标。
国务院台办与华夏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后,12家台资企业与华夏银行相关分行在现场签订了授信协议。国台办副主任李炳才、郑立中等参加签约仪式。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记者李炜娜( 2006-07-11 第01版 )
编辑: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信息研究中心王有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