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邮政储蓄小额质押贷款“开闸试水”
新华网福州7月6日电(记者涂洪长、李延霞)2005年12月,中国银监会批准在福建、湖北、陕西等三省首批开办邮政储蓄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试点。2006年3月18日,邮政储蓄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在福建省福清市邮政局融城分局邮储专柜率先开展,这是中国邮政恢复开办储蓄业务以来首次推出的资产类业务,标志着邮政储蓄持续20余年的“只存不贷”历史正走向终结。
“对于邮储系统来说,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不仅是一项业务开拓举措,更是在宏观条件下的一次战略调整。”福建省邮政储汇局局长翁鸿年认为,资产类业务的开放推动了邮政储蓄和商业银行的接轨速度,对于邮储以后的功能转型意义深远。
长期以来,中国邮储机构“只存不贷”,吸收的资金主要是转存中国人民银行、拆借给商业银行和用于购买债券,邮储吸收大量的存款,却没有有效的资金回流渠道。“现在国家允许邮储开展贷款业务正是为了打破这个局面。”福建省邮政储汇局一负责人说。
目前邮政储蓄开放的定期存单小额质押贷款金额为1000元至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一年,每笔贷款不超过质押存单总额的90%。质押的存单可是本人的,也可是他人的,但必须是邮政储蓄的存款存单。
据了解,截至6月20日,福建邮储30个首批试点网点累计发放789笔存单小额质押贷款,金额3470.14万元。
据悉,福建省银监局已向银监会提请报告,建议对人员素质较高、内部管理到位、有一定市场需求以及当地监管力量较强的部分邮储网点,将存单小额质押贷款业务的单户和单笔贷款限额均调高至50万元。
来源:新华网 2006年07月07日
编辑: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信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