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研究室:大力发展商品市场要有新思路(专家建议)
商务部提出在2006年新建和改造标准农家店10万个,到“十一五”末期,力争覆盖全国85%以上的乡镇和65%以上的行政村,实施“品牌振兴”计划。实现由目前以培育产品品牌为主,向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区域品牌和国际品牌等品牌竞争战略转变。
大力发展商品市场,是适应我国新型工业化和全球产业分工的要求,促进经济运行的速度和效率不断提高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引导消费、扩大消费,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利于发挥流通的先导性作用,降低交易成本,加快流通速度,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有利于增加就业,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繁荣。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重点应该是:
进一步完善日用消费品市场
以增强和完善城市商业功能为核心,对中心商业区、区域商业中心、社区商业及专业特色街进行科学规划布局,形成功能明确、分工合理的多层次的城市商业格局。调整优化零售业态结构。应下大力量改造和调整传统零售业态,促进大型百货企业的改造与整合,引导中小型百货商场进行业态调整,推动小商品市场、日用工业品零售交易市场转型升级。有序发展仓储式商场、专业店、专卖店等新的业态形式,适度发展大型综合超市,控制发展大型购物中心。大力发展社区商业服务体系。把方便居民日常生活的社区商业作为发展重点,不断增强社区商业服务功能,重视社区商业设施配套,建设集购物、餐饮、生活服务和休闲等多功能的社区商业体系。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工程。解决农村消费品流通渠道不畅的问题,加快城市流通网络和现代流通方式向农村延伸。商务部提出在2006年新建和改造标准农家店10万个,到“十一五”末期,力争覆盖全国85%以上的乡镇和65%以上的行政村,这个目标是可行的,应把这项工作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方面,采取措施落到实处。实施“品牌振兴”计划。实现由目前以培育产品品牌为主,向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区域品牌和国际品牌等品牌竞争战略转变。
加快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畅顺高效、便捷安全的农产品流通体系。抓紧完善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标准体系和监测体系,实行采购、储存、加工、运输、销售等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鼓励和引导农产品直接进入零售市场。提高农产品在连锁超市、便利店等新型零售业态中的经营比重。目前发达国家农产品在新型零售业态中的销售比重在60%以上,我国在5年内起码应提高到1/3以上。大力改造和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推进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标准化改造,优化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地区布局和功能协调,“十一五”期间应重点培育具有影响力和辐射力的全国性和跨区域的大型标准化批发市场,建设一批规范化和现代化的区域和地方性标准化批发市场。稳步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逐步推出为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功能的大宗农产品期货,研究总结小麦、棉花、大豆和白糖等农产品期货交易的经验,为积极稳妥利用期货市场规避风险和调节供求功能、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价格形成中的话语权创造条件。
推进生产资料市场创新
按照现代生产方式要求,发展多样化生产资料经营方式。运用信息技术和现代物流技术改造生产资料的流通方式。整合生产资料传统的流通方式,加快组织形式和营销模式创新,发挥其规模、网络、设施和人才等优势。对生产环节集中、标准化程度高的钢材、煤炭、石油等大宗生产资料,鼓励企业采用以直达供货的分销方式,减少流通环节,创新营销方式。鼓励生产资料市场建立信息体系,探索网上交易等新型交易模式。推行招标采购制度,对大型工程项目所需原材料和设备,推动大型企业建立集中统一的采购中心。鼓励带有小型批发性质的会员制销售与“限购自运式”连锁超市的发展,支持“工业品超市”加快发展。在进一步推广买断代理的基础上,积极发展佣金代理。促进生产资料市场升级换代。依托大中型城市、交通枢纽和产业集群,调整优化生产资料市场结构,积极探索大宗商品网上交易、票据交易、会员制交易等交易形式,规范大宗生产资料交易的中远期交易和票据交易行为。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这是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潜力巨大的市场。要促进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城市服务业与农村服务业相结合,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主要是拓展生产性服务业和消费性服务业,细化深化专业化分工,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社会服务水平。优先发展交通运输业。合理布局交通基础设施,使各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有效组合、有效配置,提高共享程度和利用率。要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按照现代物流的理念和技术改造传统的物流方式,建立新型供应链体系,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服务,培育专业化的物流企业。
(作者系国务院研究室综合司研究员)
来源: 《市场报》陈文玲 ( 2006-07-05 第10版 )
编辑: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信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