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构建政府采购自主创新制度体系
财政部正研究制定《自主创新产品预算管理办法》等
财政部目前正在研究构建政府采购自主创新制度体系,建立对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有效激励机制,发挥政府采购对自主创新的促进作用。
据悉,财政部近期将重点研究制定《自主创新产品预算管理办法》、《自主创新产品评标细则》、《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等。同时,对重大建设项目、装备和产品项目采购、政府采购首购及订购、国货认定标准和采购进口产品等方面的管理办法进行研究。
财政部提出,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在上述办法出台前,可以根据本地区自主创新产品认定情况和工作实际,制定过渡性实施办法,力争在重点环节有所突破。一是要积极探索政府采购环节中体现自主创新各项政策要求的有效方法,增强可操作性。二是在一定采购范围内或选择一些采购项目进行试点,在采购文件的制定和评审方法上,可增加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具体条件、优惠幅度等。三是在具体采购活动中,树立国货意识,提出针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相应要求。采购数额较大的进口产品时,要经过有关方面论证,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行为,为研究建立购买外国产品审核体系和进口产品管理方法创造条件。
为促进自主创新产品认定体系建设工作开展,财政部提出,凡省级科技部门已建立和开展了认定工作,并确定了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应及时将认定标准、评价体系和创新产品目录报科技部批准,以作为财政部制定“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基础。
财政部今年年初公布的《2006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中明确,2006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达到3000亿元。发挥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功能和市场导向作用,研究制定优先采购环保型产品、国产自主创新产品的政策措施,并在部分行业或产品领域有所实施和突破。
来源:经济日报 记者孙勇2006年07月05日
编辑: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信息研究中心